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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馆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逾期未改 消防依法开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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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8-12 11:39:59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日前,黄平县谊丰宾馆因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逾期未改,黄平消防依法对该宾馆及宾馆法定代表人进行消防行政处罚。

  黄平大队消防监督员对黄平县谊丰宾馆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宾馆使用的干粉灭火器为不合格消防产品,依法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宾馆限期改正。整改期限到期后大队进行复查时发现该宾馆使用的不合格消防产品仍未改正。为了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严惩违法行为,大队立即立案调查,经多方调查取证,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大队依法对黄平县谊丰宾馆及宾馆法定代表人开两张罚单,共伍千伍百元。

  目前,该宾馆负责人以深刻认识到该场所安全隐患,并积极对隐患进行了改正。此次处罚,有力地震慑了消防违法违规行为,提高了全县人民的消防安全意识,为夏季消防安全工作奠定了基础。(喻国翠)
 

责任编辑:吴茜岄【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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