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精神,努力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近日,由黄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牵头,会同县总会、县司法局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各类企业的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督查。
据了解,目前全县共建立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35个,分别是行政事业类,企业类、乡镇类。
这次督查内容主要包括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立情况,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落实情况,调解材料归档是否规范,制度、调解流程上墙等。
督查过程中,要求各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做到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三为主”工作方针,做好强化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建设,推动各类企业普遍建立内部劳动争议协商机制,进一步推进乡镇、村调解工作,逐步形成劳动争议调解工作重心下沉的工作局面,使劳动争议在第一时间得到妥善处理,及时安抚劳动者的不满情绪,有效预防劳动关系双方矛盾激和扩大。
督查中发现,自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开展以来,很多劳动争议矛盾已在基层得到了有效化解,并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为巩固成果,根据工作安排,黄平县将在近期举办一期全县劳动争议调解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广大调解员的调解技巧和化解矛盾能力,为拓宽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作出新贡献。(廖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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