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感谢纪委的领导,终于见着现钱了”,贵州省岑巩县天星乡三星村火焰坡组村民姚茂祥接过1148元公益林补偿金时激动地说。 2015年2月14日中午,县纪委副书记谢君盛同志带领天星乡民生特派监督组成员,来到火焰坡就收缴的9049.04元国家生态公益林补偿金进行现场清退。
据悉,县第二纪工委驻天星乡民生特派监督组在开展“七必访”活动过程中发现,该组2011年至2012年度国家公益林生态补偿资金被姚某挪用,涉及15户农户,共9049.04元。为维护民利,确保国家惠民政策落地,天星乡纪委决定对姚某予以立案调查,最终姚某受到党纪处分,并退还了挪用的9049.06元。
“农民比城里人穷是穷了点,但也不差这几个钱过年。天天看新闻“拍苍蝇、打老虎”什么的,看个热闹,今天我们算是找到靠山了”。清退工作组准备走的时候,姚茂祥握着工作人员的手无比感慨的说道。(谭立 李友华 石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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