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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远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 推动旅游城市品牌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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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8-17 08:51:30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主要领导上阵 集团军作战

镇远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 推动旅游城市品牌创建

 

  本网讯 “名城镇远气恢弘,锁钥滇黔震昊穹。一水平分双镇异,九山环保一城同。汉官舞水浮槎在,缅象屏山蹄迹空。寂寞千年君莫问,风流尽入九州梦。”镇远,一座美丽如画的山水古城,一座让人来了就不想走的城市,如何在激烈的竞争中继续辉煌,进一步提升城市品牌,打造“一流旅游城市”,一直是镇远县委、县政府致力解决的问题之一。而通过加强农村道路管理,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农村道路交通环境,是有效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之一。

  镇远全县总面积1878平方公里,辖4个乡,8个镇,110个行政村、5个社区和4个居委会,总人口25.9万人。境内主要有沪昆高速18公里,思剑高速71公里,320国道21.5公里,306省道64.3公里,县道236.7公里,乡道41.5公里,村道1274.4公里。全县机动车保有量3.5余万辆,驾驶人4.2万。而在这近8万的机动车辆和驾驶人中,有三分之二在农村。

  为有效解决镇远县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力量薄弱、走读式管理、漏管失管等长期存在根本问题,维护农村道路良好的道路交通行车秩序、预防农村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推动“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镇远县党委、政府积极构建“主体在县 、管理在乡、延伸到村、触角到组”的农村道路交管新模式,形成“乡(镇)政府主抓、职能部门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新机制。

  乡(镇)主要领导亲自抓交通安全工作

  “老大难,老大难,老大出面就不难。”如何把复杂困难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变得简单,变得长效,就是要让乡(镇)主要领导亲自抓交通安全工作。

  2013年3月,镇远趁着“百日整顿”的东风,在全县12个乡(镇)建立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办公室,明确每个乡(镇)必须由乡(镇)长或乡(镇)党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任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统筹辖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召开每季度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定期组织召开半年、全年交通安全工作总结会议,对每个季度、每半年、大型交通安全整治行动进行安排、部署。

  同月,各乡(镇)又建立了道路交通安全“包保”责任制,将辖区每个村、每条公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具体到每名副乡(镇)长以上领导名下,确保工作有序开展、有规可依、有责可循。同时,对交通安全工作进行考核,实行“一票否决”。但凡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乡镇,经查事故原因与乡镇管理不善有关的,取消乡镇评先评优资格;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经查事故原因与乡镇管理不善有关的,对该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及其它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有渎职、违法行为的,还要依法进行追究。

  分工明确 集团作战

  目前在镇远农村道路上,活跃着4支队伍,分别是乡镇派出所、安监站、交通运输综合管理站及农村片区交警中队。4支队伍既有分工,又有协作,形成“集团”作战,无缝隙管理模式。

  4支队伍,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是“总司令”,负责“发号施令”和总的“作战规划”;派出所和交通运输综合管理站是“主力军”,负责公路治安、公路建设、公路养护、公路管理、公路运输;安监站是“监军”,负责督促派出所、交管站、片区中队履行职责;农村片区交警中队是“先锋”,负责片区除“非法营运”以外的交通违法查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

  “事在人为”,为确保4支队伍顺利开展工作,镇远县党委、政府做了大量工作,首先是保障 “有人”。2013年初为每个乡(镇)派出所按照乡2镇3的标准,配备了30名专职交通协管员(2013年镇远是6乡6镇,后金堡乡、江古乡撤乡建镇,目前镇远是4乡8镇),建立并完善协管员工作职责;2014年6月,为每个乡(镇)安监站按照乡1镇2的标准补充了协勤,杜绝了个别乡镇安监站无人可用的局面;为农村片区交警中队招聘了50名交警工勤;将交管站纳入正规编制,明确设站长或副站长一名,人员从原乡镇农村公路管理站划入,另由乡镇农业服务中心调剂1名,为乡镇管理的股级事业单位。

  其次是保障“有钱”。无论是乡镇派出所、交管站、安监站还是农村片区交警中队,其协勤人员工资及其办公费用均纳入县财政预算,按时、按需发放。据悉,镇远县每年为4支队伍开支达千万之巨。

  其三是保障“有方”。为保障4支队伍开展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可循,镇远县党委、政府均为他们明确了对口的业务指导部门。安监站工作由县安监局指导;交管站工作分别由县交警大队、县运管所、县路管局、县农机局指导;派出所交管工作和农村片区交警中队工作由县交警大队指导。并形成“逢场必赶、逢场必查、逢场必宣”的工作制度,利用乡镇定期“赶集”的习俗,由分管副乡(镇)长带队,在集市中心、集市道路路口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和车辆检查工作。

  4支队伍的成立和高效运作,确保了镇远县农村道路“建、管、养、运、安”五大问题得到解决,确保了事故“双降”。2014年1至7月镇远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同比的2013年1至7月(当时还未成立片区交警中队和正式成立交管站)分别是:事故起数下降9起,死亡人数下降5人,受伤人数下9人,财产上升3.5万元(财损上升主要是越来越多的农民开较好车辆所致)。

  加强农村交通安全法制教育

  不可否认,农村群众普遍交通安全意识不强是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高发原因之一。镇远从多个方面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升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除上面讲到的“逢场必宣”,还有:

  不断强化“红白喜事打招呼”制度。镇远各乡(镇)将“红白喜事打招呼”工作任务分解到村(居委会)“两委”身上,村(居委会)“两委”再将任务分解到村民小组长身上,利用小组长地近、人亲的优势,向举办“红白喜事”的群众发放一式两联的“红白喜事打招呼”卡片,要求督促其亲朋好友不要使用机动车违法载人、超员行驶、酒后驾驶等。逐渐扭转农村群众利用“喜事为先”、“人死为大”风俗进行交通违法的行为,转变为“安全为先”、“平安为大”。

  层层签定责任状,级级签定承诺书。各乡(镇)专门制定了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状,将交通安全从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打包”责任状中剔出来,专门制定,专门签定。由乡(镇)政府与村委(居委会)签,村委(居委会)与村组签,村组与村民签。村民——村组——村委(居委会)——乡(镇)府再一级一级签定交通安全承诺书。一来一去,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得到有效提升。

  建立交通安全文明村。各乡(镇)认真按照省道交联席办《贵州省创建交通安全文明村工作方案》(2013﹝20号﹞)要求,在财政吃紧的情况下,先期以乡1镇2的标准,按照“六个一”(每个行政村要有一名以上兼职交通安全协管员,一间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室,一本交通安全基础台账,一套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一个交通安全宣传阵地,一份交通安全村规民约)要求建立了交通安全文明村。目前,交通安全文明村的数量正在逐步扩大。

  加强“五进”交通安全宣传。各乡(镇)认真按照国家“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要求制定了自己的宣传计划,长期不断组织片区交警中队、派出所、安监站、司法所等单位,深入辖区集市、学校、企业、农户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让群众不断紧绷安全弦,不断加深交通安全意识。

  强化事故善后处理

  只要车在路上跑着,交通事故就避免不了。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一直是影响社会和谐的 “重灾区”。碾压一只鸡,事主说鸡生蛋,蛋又生鸡,要赔四、五千。碾压一只狗,事主说是种狗、名狗,要赔一、二万。随着社会主义法制、道德的不断深入教育,这种漫天要价,不给就打的现象目前已经罕见。但由于存在“同命不同价”的制度,农村亡人交通事故的善后处理一直比较棘手。但镇远在这方面做得比较出色:

  一是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一旦发生亡人交通事故或群伤事故,事故地乡(镇)长或党委书记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县分管副县长或政法委书记接到报告后会随后赶到,指挥救援抢险和亲自参与善后调解工作。二是镇远县立足于《人民调解法》,大力推行全过程、全方位、立体式的调解模式,并不断创新方法,构建了由公、检、法、司、保险等多部门组成的“多位一体”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组成的“三调联动”新模式,在新模式的运行下,交通事故特别是亡人交通事故调解率高,调解质量好,获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很好统一。三是各部门协调得力。建立公安交警、医疗机构、保险行业三部门联合机制,明确有购买强制保险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员受伤或死亡时,交警部门要结合事故车辆的保险情况及时通知相关保险公司垫付抢救或死亡赔偿费用,保险公司收到交警部门垫付通知书后及时垫付抢救或死亡赔偿费用,第一时间化解受害者家属激动情绪。而医疗机构在发生亡人或群伤交通事故时,一方面迅速将受害者运抵医院进行下一步处理,另一方面全力抢救伤者,避免尸体搁置时间长和抢救不力带来负面效应。四是交通事故双方或一方是镇远的,镇远籍当事人所在村(居委会)的主任或书记会积极主动参与调解,用他(她)的个人威望、亲近优势促成调解。

  “食住衣行行渐丰,机车谁保路安通。农村愿得长安路,永使名城镇远中。”镇远,继承和发扬毛泽东“农村包围城市”的战略思想,以“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理念,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并践行了以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不断打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农村道路交通环境,推动旅游城市品牌创建,让名城更美,名城更名!(龙冠宇)

责任编辑:苏慕凉【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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