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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江县:出台兼职教研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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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6-08 13:44:57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日前,麻江县教育局为调动兼职教研员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他们在教研、教改中的引领作用,出台了《麻江县兼职教职员管理办法》。

  该办法对兼职教职员的职责、管理、待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其中,在“兼职教研员主要职责”中要求每位兼职教研员“每月上交与教学教研相关的简报或教学设计案例等不少于1篇”、“每学期听课评课不少于20节”、“每学期撰写1篇有较高质量的建议文章或调研报告”、“每学期在校区或全县教学研讨会上执教或指导一节观摩课并作点评”、“每人每年至少有一篇教学论文在县级以上教育报刊发表或获奖”。

  在“兼职教研员的管理”中规定:县教研室为兼职教研员建立专门档案,期末依据其参加活动、上报材料等工作情况对兼职教研员进行考核,评出等次,根据考核等次发放相应酬金,优秀者颁发荣誉证书。考核结果记录到兼职教研员档案并反馈到所在学校。

  在“兼职教研员的待遇”中规定:兼职教研员在学校的教师身份不变,享有学校教师同等的权力、义务及待遇,具有从事学校教学教研工作和教研室安排的教研工作的双重义务;在评优评模方面,个人和所在学校享受优先考虑待遇;在大型教研活动中,享受优先交流和评优待遇;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参加高层次的教育学习、考察和培训;县教育局增补专职教研员时,优先从兼职教研员中选拔;教育局组织的外出教研活动所产生的差旅费由所在学校核销;县教育局每年给予工作补助1000元,对优秀兼职教研员另行考核表彰奖励。

  据了解,麻江县除了出台《麻江县兼职教职员管理办法》外,还先后出台了《麻江县教学质量奖励办法》、《麻江县教育科研专项基金管理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激励、奖励机制,有效的促进了全县教育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提高。(彭德华 杨兴洪)
 

责任编辑:洪岭晶【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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