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黎平县建立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组织、宣传、县电视台等单位密切配合,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共同参与的干部作风督查机制,同时成立6个督查组,切实推进干部作风转变。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等问题上动真格,开展常态化督查,成效明显。
今年以来,该县已集中开展督查7次,下发通报4期,对督查中发现的9起、39人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按照“四个一律”进行了严肃处理。其中对3个单位、20名工作人员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对5名工作人员立案调查,对14名工作人员追究纪律责任。(周志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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