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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上也能离婚了? 法官QQ调解,化解千里离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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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4-21 09:19:32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感谢法官,太感谢你们了,才十多天的时间,就帮我解决了五年多的烦恼……”近日,锦屏县法院启蒙法庭利用网络QQ,成功化解了一起当人事双方相隔千里的离婚纠纷。

  丈夫心灰意冷要求离婚

  今年3月26日,林某急匆匆地来到启蒙法庭,焦急地说因妻子黄某外出广东务工五年多未归,这么多年来, 自己只能通过电话与其联系。林某含辛茹苦独自抚养着两个小孩五年多,看着孩子们一天天长大,林某想着应该给她们一个完整的家,让她们健康成长。林某曾多次要求黄某回家照顾孩子,但都被黄某无情的拒绝了。心灰意冷的林某只能要求黄某离婚,黄某虽然嘴上同意离婚,但生性多疑的她可能是心存愧疚,不愿意回来与丈夫离婚。由于林某是文盲,大字不识一个,加之家里还有两个孩子需要照顾,此事就一个被耽搁着。林某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来到法庭,希望法庭能帮他解决这五年多的烦恼。

  妻子多疑查证法官身份

  法官知悉林某的情况后,拨通了黄某的电话,黄某并没有立刻相信与其通话的法官,不愿意透露自己的信息,她害怕这是林某设下的“骗局”,要求法官“验明”身份。耐心的法官告诉黄某,其可以拨打该院电话查证,并告知电话号码,黄某仍旧不相信,也不愿意拨打该院电话。最后法官提出通过视频方式“确认”身份,得到了黄某的同意。双方通过网络QQ互加好友,法官利用手机QQ的视频,对法庭的工作场所“现场直播”。最终,法官通过了黄某进行的“身份验证”。

  法官利用网络QQ巧调解

  黄某与在法官交谈中表示,双方感情已尽,愿意离婚,但现在身处广东,又不愿意舟车劳顿。法官考虑到当事人双方相隔千里的实际情况,从司法为民便民的角度出发,通过电话征得黄某同意后,法官将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的内容及权利义务向其告知。双发当事人均表示不需要十五天的答辩期和举证期,同意通过网络QQ开庭调解。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法官当场将调解笔录传给黄某进行核对,并将书面调解笔录通过法院专递的方式邮寄给黄某。

  法院专递确认千里离婚案

  4月9日,法庭收到黄某核对签字的调解笔录,法官据此制作了调解书,并通过法院专递向黄某邮寄送达。并于当天亲自将调解书直接送到林某的家中,所以,出现文中开头的一幕。几天后,法官的手机收到了11185发来回音短信,确认黄某签收了该调解书,法官QQ空间里,也多了一个黄某送来的“赞”。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胡先锋)

责任编辑:陈合敏【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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