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至27日,锦屏县法院启蒙法庭的三名法官在铜仁监狱开庭审理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本案被告是服刑人员,在他入狱后妻子无正常收入,生活艰难,故起诉离婚。庭审中,法官积极进行调解,最终让双方握手言和。
据介绍,家住锦屏县河口乡裕合村五组的村民宋某,2011年10月26日,因犯盗窃罪被锦屏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两个月,判决生效后,他被送往铜仁监狱服刑。
宋某是已婚男子,他与妻子龙某有两年婚龄,生育有一个两岁的小孩。宋某被收监后,龙某失去了经济来源,生活十分艰难。无奈之下,她于3月13日向锦屏县法院提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自己与宋某离婚。
这是一起状告服刑人员的离婚案,颇为特殊,为将其处理好,法官不急于审理,先展开了庭外调查。龙某某告诉法官,自己起诉的理由是宋某入狱后,自己带着孩子,生活困难,她希望离婚后另寻伴侣,摆脱困境。她还明确告诉法官,自己与宋某在感情上并没有出现问题,夫妻二人以前还算恩爱。
凭心而论,龙某的想法并不过分,宋某触犯刑律,罪有应得,龙某有选择幸福的权利。但法官有更深层次的考虑,两人离婚后孩子怎么办,这是否会影响到宋某的改造呢?
随后,法官又走进铜仁监狱,对宋某服刑情况进行了解。监狱管理干部称,入狱后,宋某服从改造,表现良好。但最近收到法院寄来的离婚应诉通知后,情绪十分低落,脾气变坏,对改造有一定的抵触情绪。
庭外调查结束后,法官决定尽最大的努力来协调处理此案,让夫妻双方握手言和。
5月26日至27日两天是双休日,锦屏县法院启蒙法庭的三位法官此利用休息走进铜仁监狱开庭审理这一起特殊的离婚案。庭审中,原告龙某离婚的态度十分坚决,几乎没有商量的余地。
宋某自知理亏,一个劲的认错,希望妻子给自己一次机会,他出狱之后一定会报答她的恩德。但是,龙某就是不低头,并明确告诉法官此事没有调解的余地,庭审多次陷入僵局。
在庭审进入调解阶段后,法官和铜仁监狱的负责人以及管教干部还是没有死心,继续做龙某的思想工作,让她给宋某一次机会。法官说,宋某的余刑仅剩余两年多,改造好还可提前释放,他们一家人团聚的日子不远了,这是其一;其二,宋某改造的决心很大,这个时候提出离婚,趁人之危,那样真就是害了他了。第三,孩子的成长,是不能缺少父爱和母爱的……
法官在说这番话的时候,被告席上的宋某突然哭了起来,哭得十分伤心。此情此景,龙某有点看不下去了,眼圈也变红……最终,双方均当庭表示愿意和好。(罗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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