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从9月1日起,从江县党政机关、县属企事业单位公车将完成张贴统一标识,公开举报电话,将公权置于阳光下,接受群众实时监督。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公务用车管理的暂行规定》(从党办发(2014)85号文件)规定,从江县明确要求各部门要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使用和管理,严禁公车私用。公车在双休日、节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必须入库封存或定点停放;节假日因公用车必须在本单位内部履行车辆使用报备手续等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台账。
《规定》要求,公车标识统一张贴在车辆前挡风玻璃右下角,后挡风玻璃左下角位置,不得故意遮挡,严禁覆盖、损毁等,全县各级监察机关将对公务用车标识张贴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按规定张贴、私自损毁、覆盖标识的,将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通报曝光。(彭泽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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