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进一步强化公路安全和环境卫生管理,有效遏制施工和运输车辆沿路抛撒、带泥上路现象,岑巩县从12月1日起,在新兴城区严禁施工和运输车辆沿路抛撒、带泥车辆上路。
该项整治活动将由县创建办牵头,组织住建、市政、交警和交通等县直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将长期巡查,对货物装载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对违规车辆依法予以查处,从而使治理道路污染问题纳入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据悉,《规定》要求,凡未加装全密闭装置的散流体货物运输车辆和密闭装置破损的车辆,禁止在本县工厂、矿山及城区内承担生活与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灰砂石料等散流体货物运输业务,禁止上述车辆在城区内主要道路通行;各矿山企业、各施工工地和运输车辆在运输时要符合相关规定,不得无牌无证、超载超限运输,装运货物不得超过车厢挡板并要用蓬布覆盖;各矿山企业、各施工工地(含装载工地)要严格按照标准化工地要求施工,确保进出路口地面硬化,并保持运输车辆的干净整洁,严禁车轮带泥的车辆未经冲洗干净带泥上路造成路面污染;发现货运车辆有抛撒、带泥上路违法行为的,立即依法查扣车辆至指定场所,除按规定责令当场卸载,还要求对抛撒路面进行清理,责令驾驶员到岑巩县市政办城管大队进行法律法规学习,提出书面保证;对违章车辆相关的施工工地、工矿企业落实有关施工规定情况严格检查,对违反规定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勒令停产停工整顿并进行处罚。
目前,此项整治活动正在通过新闻媒体、电视台、悬挂宣传标语和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全方位开展宣传活动,确保此项活动顺利进行。(杨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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