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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昧良心贪孤儿救助款 检察院履职肃贪不留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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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11-07 09:35:07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近日,岑巩县检察院接群众举报,岑巩县羊桥乡某某村原村委会主任吴某某,在协助乡政府开展孤儿补助金申报、发放过程中,利用担任村干部的职务便利,采取欺骗手段贪污孤儿补助金2.6万余元,在当地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

  接报后,岑巩县院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检察干警深入调查走访,2014年10月14日决定对该案立案侦查,11月3日经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批准,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吴某某。

  经依法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吴某某自2012年以来,在担任岑巩县羊桥乡某某村主任期间,在得知孤儿可以根据有关政策申报办理孤儿补助金一事后,通过以为孤儿办理低保等救助为由,骗取了本村孤儿张某凤、张某前的照片及户口册,用孤儿张某凤、张某前的名字向羊桥乡社会事务办申办了孤儿补助金,并私自利用张某凤的户口册到羊桥乡信用社以张某凤的名字开立信用社存折。乡民政部门审批通过后,于2013年1月起按每人每月600元,两人共计1200元开始对张某凤、张某前的孤儿补助金予以发放,截止2014年9月共计发放补助金26570元。案发前,犯罪嫌疑人吴某某未将张某凤、张某前的孤儿补助金一事告知张某凤及其监护人,且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将张某凤、张某前的孤儿补助金26570元占为己有用于赌博等活动。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的侦查过程中。(杨定乾 周袭茂)
 

责任编辑:吴茜岄【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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