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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远公开宣判“酒驾入刑” 六被告纷纷领刑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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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5-02 09:34:43  来源:贵网  

  近日,黔东南州镇远县人民法院对当地6起“酒驾入刑”案进行集中当庭公开宣判,6名被告人均以危险驾驶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分别被依法判处拘役1到2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法庭上,检察机关指控肖某等6名被告人在2012年因参加亲友婚礼喝酒、答谢朋友帮忙请客喝酒、干完活喝酒解乏等原因酒后驾车,被镇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经司法鉴定,肖某等6名被告人案发时血液酒精含量均超过80mg/100ml,最高的达到260.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庭判现场,除了审判员宣读的判决词,庭上说的最多的就是“后悔”。镇远县肖某被判拘役2个月,处罚金2000元。他说:“不知道酒驾会被判刑,平时也不看报纸电视。现在我犯事,周围没人敢喝酒开车了。(容青春 张大江 )
 

责任编辑:李仁山【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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