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9日,三穗县工商局八弓分局两名工作人员到三穗县八弓镇新寨路某铁锅厂进行回访时,看到该厂一仓库大门前停放着一辆大货车正在装运一种类似水泥的货物。为核实情况,工商人员来到仓库,只见仓库的左侧堆放着一袋袋产品,两名工人用传送带给货车装货,右侧一名工人正在包装产品,机器旁边堆放着大量包装未封口的产品和做为生产原料的砂石。工商人员查看包装袋时从包装上找不到三穗县的厂名、厂址等信息,可以初步断定该产品涉嫌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为了不打草惊蛇,工商人员留下书面的联络方式和电话号码约谈该厂负责人。到了10月10日,一直不见速凝厂负责人来联系,经县局领导批准,分局5名执法人员再次来到该厂进行检查。因该厂负责人不能提供商标注册证以及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生产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工商人员当场责令停止侵权活动,并查封了生产原料和产品。
经查,该厂办有个体营业执照,厂名为三穗县颐和建材加工厂,负责人为林某某,经营范围是石灰、速凝剂生产加工销售,经营地址为三穗县八弓镇新寨路。2011年11月建厂,2012年初投产,在未办理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生产速凝剂1600多吨,并且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使用标注有 “铁固”注册商标,山西铁力建材有限公司字样的包装袋包装产品37.5吨,以每吨600多元的价格销售假冒产品33.5吨,获非法销售款2万多元。由于该厂还存在其它非法经营行为,此案仍在调查处理当中。(张祥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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