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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生子后外出打工三年无音讯 离婚补偿丈夫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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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3-22 09:25:10  来源:  


  3月20日上午,岑巩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法官到该县大有乡汤江溪村一农家,巡回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庭审中,法官耐心释法析理,经过法官长过2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纷争得以妥善的化解。

  据了解,2009年5月,该村村民严某经人介绍与已怀有身孕3个多月的何某认识。嗣后,严某因考虑到自己年龄偏大、家境条件又不好等诸多原因,双方于当年7月22日进行了结婚登记。婚后不久,何某生下了一名男婴,不久之后,何某便将孩子交给严某照顾,独自外出务工。何某某外出打工3年的期间里,电话无,家不归,对丈夫、小孩不闻不问,一点也没有尽到妻子和母亲的责任。无奈之下,严某诉请法院,要求与被告何某离婚。

  庭审中,双方对夫妻长期分居生活,夫妻关系已名存实亡,确无和好可能。对此,双方自愿同意离婚,争议的焦点是孩子抚养权。围绕的争议焦点,法庭上,承办案件的法官,结合类似情况的案例,耐心讲解与何某生活更有利孩子健康成长进行释法明理,何某明白自己在婚姻存续期间的过错,理解了严某在自己外出打工期间又当爹又当娘的艰辛。最终,该案在法官主持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了离婚协议,小孩由何某抚养,何某须一次性支付性补偿严某某三年来抚养小孩的费用10000元(已当庭兑现完毕),案件圆满划上了的句号。

  法官走基层,巡回审理到农家,村民“诉讼“与”农忙”两不误,减少群众的诉累,节约诉讼成本,深受群众的喜爱和好评。 (龙娟)
 

责任编辑:肖默子【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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