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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严之间细数驾照新规六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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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12-27 15:36:35  来源:  

  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等12类违法行为一次记3分;

  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等11类违法行为一次记2分;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等4类违法行为一次记1分。

  高速违法记分更严格

  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的一次记12分。

  变化五:让群众办事少耗时少跑路

  将驾驶证补换领、审验和小型汽车驾驶证考试等业务向县级车管所下放。

  将核发和补换领驾驶证时限由3日缩短为1日。驾驶证遗失或损坏后,在申请补换证当日即可领取新证。申领驾驶证的,在三个科目考试合格和宣誓仪式后,当日就可领证。

  将申领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年龄条件由21岁放宽至20岁。

  将驾驶准考证明有效期由2年延长至3年。

  推行互联网、电话等远程自助预约驾驶人考试服务,公开考试预约计划、预约人数和考试人数。

  异地从事营运的驾驶人和货车,在备案登记一年后,可直接在营运地参加驾驶证审验或车辆年检。

  变化六:对毒驾“零容忍”

  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取得驾驶证后具有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或社区康复措施三种情形的,视为吸毒成瘾未戒除,予以注销驾驶证;

  持有驾驶证有吸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予以注销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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