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贵州省黔东南州交警支队在违法大数据信息分析中发现,一贵州瓮安籍挂车驾驶人曾经使用他人驾驶证、身份信息多次处理违法。继而展开布控查辑。就在该挂车驾驶驶入贵州施秉县境内时,被交警部门一举查获。据悉,该驾驶人不但存在以上违法行为,其在查获现场更是让交警深感意外。
黔东南州公安交警支队民警发现后,立即将渝D半挂牵引大货车列入交管监控系统进行布控,并派出警力进行追缉。2019年5月28日12时40分许,渝D半挂牵引大货车驶入施秉县境内时,支队民警立即通知施秉县公安交警进行协助查缉。施秉公安交警接到通知后,迅速布置警力在指挥中心对视频进行网巡的同时,分派多个路面执勤组对该车进行查找。没过多久,民警便在五甘线80公里处发现该车,民警立即对其进行检查。当问及驾驶证、身份信息时,该驾驶人闪烁其词、神情紧张;就在这时,交警支队追缉组也赶到现场。追缉组民警马上展开突击询问。
在现场,该驾驶人(后经查,系伍某……),面对民警的提问,伍某以各种借口不断辩称是自己拿错了,坚定的说自己只使用过一次,还称自己使用一次以后就将何某的驾驶证丢掉了,准备蒙混过关。
为了保证信息的真实性,民警随即将伍某带回交警大队进一步调查处理;然而,他当时驾驶的半挂车型是需要A2驾驶证才能驾驶的。属于准驾不符。
经初步了解,伍某从2018年驾驶该车时,就到车管业务部门谎称自己的A2驾驶证丢失,继而重新补办了一个;后来,因在一个记分周期被记满12分,被降为B1B2驾驶证;2018年3月,因违章被扣32分交警扣留时,就上交了一本A2驾驶证,故而自己手里还有一本;但自己手上持有的A2驾驶证也不能使用,所以就想起在网上用何某信息办理了假驾驶证,用以逃避处罚,没想到还是被交管部门的大数据分析发现。
目前,施秉县公安机关对伍某准驾不符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元,行政拘留15日处罚。案件还在进一步深挖当中。(李天红 徐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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