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注意!镇远各中小学幼儿园首次办理这个证件不要钱!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20-12-29 11:24:52  来源:镇远县公安局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现将首次办理居民身份证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凡镇远县公民(含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首次办理居民身份证免费(补办、到期更换除外),首次办理居民身份证免费时间不受限制。

  2、全县公民办理身份证照相均可到县政务中心公安窗口免费申请拍照上传,首次办理居民身份证在县政务中心公安窗口申请拍照上传后,必须回户籍所在地各乡镇派出所办理(二次办证的可直接到县政务中心公安窗口申请办理)。

  3、因全县仅有一台自助照相设备设置在县政务中心公安窗口,不能满足全县公民办理居民身份证照相要求,舞阳镇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可以前往县政务中心公安窗口申请照相,也可以到照相馆照相后将回执单交到县政务中心公安窗口办理;其他乡镇建议到照相馆照相后将回执单交到当地户籍派出所窗口办理(特殊情况,乡镇派出所可根据实际协调照相馆减免照相费用或由派出所编辑照片办理)。

  4、因省级居民身份证照片审核时间为工作时间,我县公安派出所离线采集设备配置不足,建议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上班工作时间内申办居民身份证。

  5、首次申办居民身份证的公民请携带户口簿,并要求本人到场采集指纹后,方可申办。

  6、为提高办证效率,请办证公民错开办证高峰时间前往公安户籍窗口申领居民身份证,避免长时间排队等候。

  以上通知给各中小学、幼儿园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镇远县公安局

  2020年12月28日

责任编辑:吴如贵【收藏】
上一篇:镇远:青溪镇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有成效
下一篇:生死60秒!镇远某高速隧道内小货车侧翻,路过“活雷锋” 救出被困驾驶员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