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29 日,贵州脱贫攻坚民政兜底保障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在贵州国际会议中心举行。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2020 年贵州全省农村低保平均标准提高到 4318 元 / 年,最低一档超过贵州省脱贫测算标准 308 元。
贵州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 王斌表示,民政兜底保障是攻克脱贫攻坚最后堡垒的底线制度安排,是脱贫攻坚的最后一道防线。省委省政府要求,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依靠开发式帮扶手段难以脱贫,必须通过综合社会保障政策进行兜底,全面落实对特殊困难人口的兜底保障。
贵州省民政厅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所处区位,将全省农村低保标准划分为三个档次,由省级统筹持续稳步调整提高标准,确保我省农村低保标准动态稳定地高于扶贫标准。2020 年全省农村低保平均标准提高到 4318 元 / 年,最低一档超过我省脱贫测算标准 308 元。
同时,将整户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和重病患者单独纳入城乡低保。全省享受 " 单人户 " 施保政策的城乡低保对象有 10.22 万人。
此外,对贫困家庭成员因残疾、患病、非义务教育阶段等增加的刚性支出,以及实现就业创业必要的交通费、通讯费、食宿费等就业成本,在核算低保口径家庭收入时给予扣减。
对纳入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成员实现就业且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区分考取公务员、事业单位、外出务工、灵活就业、享受公益性岗位、产业帮扶等就业岗位稳定性,分别给予 3 至 12 个月救助缓退期。全省享受低保渐退政策的低保对象有 9.81 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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