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将于2013年1月1日施行。规定涉及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交通违法记分等多项变化。对此,记者进行了一一梳理。
变化一:小车驾考更重实用
标线替标杆、不少于20%学员考夜路
场地考试中用标线替换现有的标杆,考试生活中更常用的倒车入库、侧方停车。道路考试抽取不少于20%的学员夜间考试;不进行夜间考试的,进行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
告别“移库”
场地考试科目考试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直角转弯;取消桩考移库、限速通过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等实际较少用到的内容。
加考安全文明驾驶常识
重点考核安全文明驾驶要求、恶劣天气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以及故障、交通事故后相关处置知识。
变化二:大中型客货车驾考审验更严
提高复杂路况考试要求
场地考试增加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山区路、隧道、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和窄路掉头等项目。全部实行道路夜间考试和安全文明驾驶考试。
严重交通违法要降级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或连续3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将被降级。
变化三:细化实习期管理
增驾也有实习期
除新取得驾驶证的驾驶人外,增驾新取得大型客车、中型客车、牵引车等驾驶证的一并纳入实习期管理。在一年实习期内,驾驶证记满12分,注销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
“新手”上高速要有老手陪
在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时,必须由持相应或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变化四:提高交通违法记分分值
遮挡号牌、闯红灯挨罚更重
未悬挂或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或污损号牌、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等11类违法行为一次记12分;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等14类违法行为一次记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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