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举报截图
收到该举报信息后,分管城区秩序的副大队长龙章波同志即刻安排队员联系车主,并前往物流城进行调查取证。经现场查看发现该车确实存装排气管的交通违法行为,车主左某也对该违法行为无异议,表示虚心接受交警同志的教育和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第一项之规定,出警民警对该车驾驶员左某下达了《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限其当天将车辆恢复原样,而后15天内到天柱县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民警找到被举报车辆
车主指认改装部位
车主与改装车辆合影
车主违法处理通知书
天柱交警通过开通微信、微博、抖音等公众号的方式,拓展了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渠道,打开了警民沟通平台,极大的方便了群众,为推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龙仲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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