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晚20时许,天柱县一男子,驾车一路狂飙,无视途中设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检测点,直接驾车闯卡。得知消息后凤城派出所快速反应,于当晚23时许将杨某某查获并依法传唤到天柱县公安局办案中心接受调查。经调查得知,驾驶人杨某某(男,33岁,天柱县凤城街道八甲村人),因晚上无聊,驾车前往县城唱歌,不料全城娱乐场所全部停业,杨某某只能灰溜溜回家。
杨某某对其违法的事实供认不讳,天柱县公安局依据《黔东南州公安局关于依法打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对杨某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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