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上午,麻江法院采用要素式审判方式当庭审结一起婚姻纠纷案件,并制作了该院开展要素式审判式方以来的第一份要素式判决书。
原告陈某某于2020年4月7日向麻江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其夫金某某离婚。该院在庭前组织双方当事人了填写庭审要素表。因被告未出庭参加诉讼,法庭根据双方当事人填写的要素表,就婚姻组建、生育子女、财产情况等事实予以确认,就争议的夫妻感情是否完全破裂进行重点审核。最终,法庭以双方感情不和分居达6年之久,当庭判决准许离婚,并送达了判决书。
该院自采取要素式庭审方式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以来,因庭前确认了双方无争议的事实,庭审中能够集中精力就争议部分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案件多以调解结案,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本案因缺席审理,故当庭作出判决,系该院首份要素式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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