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某某、杨某某夫妇均年过八旬,年老体弱,生活不能自理,八个子女在照顾老人的过程中发生矛盾,不尽赡养义务,经当地基层组织多次调解未果,无人照料的妻子杨某住进了养老院。无奈之下,两位老人将子女们告上法庭。案件受理后,在立案法官的指导下填写了案件要素表,并采取打电话、发短信及微信通知的方式传唤其所有子女到庭参加诉讼。在庭审过程中,法官围绕事实要素推进庭审,通过审查要素表,归纳无争议事实和争议焦点,对无争议的事实结合相关证据直接进行了确认。经过两个小时的庭审,法官结合庭审查明的事实及当地生活消费水平,进行了当庭宣判。判决八个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每人每季度支付900元至1800元不等的赡养费。
庭审结束后,法官趁热打铁,进行释法明理,讲解赡养方面的法律法规,让老人子女及网上观看庭审的群众认识到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子女应尽的义务,子女应在父母年老体弱时照顾好父母的日常起居和生活,让父母安度晚年。最后,老人的子女们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都表示服从法院判决。
这是施秉法院对要素式审判方式的一次探索,为进一步简化审理流程,提高审判质效,实现简案快审打牢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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