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黎平敖市镇:“四强化”深入推进治安防控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20-12-23 15:58:14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州、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相关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加强社会治安防控,营造安全和谐社会环境,为地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敖市镇出实招、办实事,以“四强化”将治安防控向纵深推进。

  一、强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围绕社会治安防控总目标,建立健全治安防控体系,依托现代化技术手段增强治安防控能力。一是摸清基本情况,突出工作重心;对本地区重点单位、重要区域、重要基础设施进行全面清查,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区域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巡护守卫;指导、督促相关重点单位积极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制定专门的安保工作方案和突发治安事件应急预案。二是健全防控机制,增强巡视力度;根据当前治安防控工作的重点、特点及趋势,对辖区情况进行细致研究分析,落实责任,切实提高巡逻人员的思想紧迫性和警惕性;对辖区内易发案地段、时间进行综合研判,合理划分巡逻区域、科学规划巡逻时间,加强对可疑人员的盘查,做到及时发现、排除安全隐患。三是联合多方力量,完善群防群治机制;积极推进治安防范力量多元化建设,建立政府、派出所、辖区单位、村寨等群防群治联动队伍,逐步形成邻里守望、互防联动、协作共防、覆盖全辖区的群防机制,织就严密的“群防群治网”,建强用好村级治安员队伍,全力构建横到边、纵到底的治安防控网络。四是依托技术手段,全力完善技防体系;充分借助“雪亮工程”及“天网工程”深入推进的契机,切实加强重点区域的视频监控、报警装置、车辆出入控制等技防设施的建设;增强监控视频的图像质量和存储能力,加快推动技防系统接入公安监控报警平台,并在值班备勤、设备维护、安全保密等相关制度的落实上下真功夫,全力夯实治安防控的技术手段基础。

  二、强化重点企业安全检查

  由镇综治中心牵头,联合派出所、消防、村镇、安监等部门常态化对涉危涉爆的企业展开检查;深入各企业库房、经销仓储等场地查看易制爆品存放数量及是否按照规定存放,危险化学品试剂库存放易制爆危险品保险柜是否设置双人双锁,门窗是否设置防盗门、防护栏,重点部位技防设施能否全覆盖,灭火器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年检等,同时对各企业商户(场地)的爆炸物品台账进行登记检查,严格落实各项达标建设验收标准以及行业法规,杜绝因管理不善而导致发生生产事故。

  三、强化校园周边治安秩序整治

  为做好守护校园安全各项工作,确保育人环境和谐安全,根据校园周边治安需求,积极采取措施全面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一是全面清查校园及周边治安状况;依法规范校园周边的文化娱乐场所,查处、取缔非法经营的书刊店、音像店、电子出版物经营点、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及歌舞厅等娱乐场所;二是强化校园周边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进一步加强对校园周边的煤、油、气、电等设备的消防检查,确保设施运行状况良好,做到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三是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管理力度,维护良好教学秩序;增派巡逻警力在校园周边路段,加大巡逻力度;采取安排专职干警进行蹲点守候的方式,在涉校案件易发的时间和路段进行布控防范,严防侵害校园师生案件发生。四是依法从严从重惩处涉校案件,提高对不法分子的震慑力;加大涉校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重点查处一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典型案件,严厉打击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侵害师生安全的不法分子和黑恶势力,切实提高对不法分子的震慑作用,保障师生人身安全。

  四、强化流动人口管理

  加大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力度,依法依规将易被违法犯罪分子利用、落脚、活动的出租屋、旅馆业列入重点管理名单,实行精细化管理;一是加强信息管理,发挥人员信息登记作用;将旅馆业人员信息登记作为强化阵地控制、落实流动人员管控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强力推进旅店业落实人员入住实名登记;全镇5家旅店(宾馆),全部落实人员入住实名登记、建立健全行业场所档案台账。积极推进监督检查常态化,做到每月至少检查1次,做到“实数、实名、实时、实情”,对存在问题的旅店依法进行处罚,责令限期整改,验收合格之后方准营业。二是强化出租屋租赁清查,掌控租赁人员基本情况;对出租屋的租赁使用情况展开以实地走访调查方式为主的地毯式清理,彻底清查出租屋、流动人口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能判断、预控制”,及时发现、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消除治安隐患,确保社会治安稳定。(敖市镇 周泽锋)

责任编辑:杨慧梅【收藏】
上一篇:黎平敖市镇:就业“三连招”保民生促脱贫
下一篇:最后一页

相关新闻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