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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平:司法救助传递检察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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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12-22 15:18:25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近日,黎平县人民检察院邀请县公安局、县司法局、洪州镇政府等单位到洪州镇开展司法救助公开答复工作,通过充分发挥司法救助的作用,在寒冷的冬天里向群众传递检察温度。

  2020年8月5日,申请人张某福、张某来遭受车祸,车祸导致张某福、张某来受伤。后经鉴定,张某福因车祸造成重伤二级,张某来因车祸造成轻伤二级,肇事方系贫困残障家庭,无能力对申请人张某来,张某福的医疗费和其他损害进行赔偿。这起事故给张某来、张某福两个家庭带来沉重的打击,在经济上更是难上加难,生活陷入困顿之境。

  黎平县人民检察院在收到张某来、张某福司法救助申请后,认真审核他们的信息材料,经审核,认为张某来、张某福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规定,应当给予救助,决定给予张某来、张某福共计发放10000元国家司法救助金。

  国家司法救助是指国家向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而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证人(限于自然人)等即时支付救助金。黎平检察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履职,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司法救助的救济作用,助力打好脱贫攻坚收官战。(石咏宇、陈远善)

责任编辑:杨慧梅【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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