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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屏法院为22位职工追回劳动报酬1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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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3-27 13:53:51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近日,锦屏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结多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为22位职工追回劳动报酬13万余元,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同时,降低对企业经营的负面影响,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唐某等22人原系贵州某物业公司的员工,但因该物业公司资金周转困难,2019年4月开始陆续拖欠员工工资。后经锦屏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双方约定2019年12月31日付清劳动报酬。贵州某物业公司未按期履行义务,2020年2月18日,锦屏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为22位讨薪的职工开通绿色通道立案执行。执行法官收到案件后,了解到这是涉民生的案件,涉及人数众多,必须尽快解决。一是及时启动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找,发现该公司银行账户上有一笔存款9万余元已被锦屏某公司申请保全冻结;二是到该公司的注册地凯里调取公司相关的资料,了解该公司的财产及经营状况,为下一步执行打下基础;三是联系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雷某,向其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督促其尽快想办法支付拖欠的职工劳动报酬。雷某告知受新冠肺炎的影响,该公司很多资金未能回笼,所以导致公司暂时无力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并表示将立刻通知公司财务清理账目,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

  经过调查发现该公司虽然有办公的设备可查封,但考虑到该公司尚在运营中,且受疫情的影响,如强制查封办公设备将导致企业无法正常运转。与其“涸泽而渔”不如“蓄水养鱼”,只有让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才能既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经营的不利影响。一方面要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一方面又要保护企业的运营,案件陷入两难。就在执行法官为案件一筹莫展时,雷某向法院报告财产线索,该公司在凯里的东南村镇银行有存款,执行法官立刻驱车前往凯里查询并冻结该公司在东南村镇银行的存款6万余元。对于剩余案款6万余如何及时执行到位,执行法官又一次陷入难题。为让22位职工的劳动报酬能及时保障,执行法官与申请保全冻结被执行人存款的锦屏某公司的负责人联系,经过沟通协调锦屏某公司同意优先支付职工工资。为此,执行法官及时扣划被执行人的两笔银行存款。3月24日,法院通过“线上打款”的方式及时将案款发放给了22位申请执行人。至此,案件圆满执行完毕。

  锦屏县人民法院始终秉承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在保障涉民生案件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最大限度降低因执行措施对企业造成的影响,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胡先锋)

责任编辑:张玲嫣【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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