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天柱县公安局凤城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报警,在凤城街道便桥头有一少女跳河轻生。接到警情后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驱车赶赴现场,成功将该少女安全营救上岸。
5月4日19时许,天柱县公安局凤城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报警:“快来救人啊,有人要跳河!”。警情就是命令,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民警火速驱车赶往现场,发现在鉴江便桥河段中间有一少女站立,水位已经淹没腰际,夜色渐暗,河水湍急,情况十分危急,民警立即一边通过喊话对该少女开展劝导,一边准备营救措施。然而,该少女见民警到场后,非但不听劝导,还直接一头栽进河水里。面对这一突发情况,时间就是生命,出警民警来不及细想,顾不上脱下衣服,直接冲入河中奋力游到女孩身边,用力将女孩托起,合力成功将其安全营救上岸。见少女冻得瑟瑟发抖,派出所民警又找来干净衣物给少女换上,并送至县医院检查,安排民警陪护和开展安抚、劝导工作。
经查:轻生少女姓龙,15岁,天柱县石洞镇人,因与家人发生矛盾,于是便有了轻生的念头。后经多方努力,终于联系到该少女家人并将其安全交到其父亲手中,离去时,民警还不忘叮嘱其父亲一定要加强与女儿沟通和疏导,并勉励轻生少女龙某:年少芳华正当时,大好年华莫辜负!
其家人对天柱公安民警舍身营救的精神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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