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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山法院依法审判一起涉扶贫领域及环境类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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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5-18 12:07:49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5月15日下午,贵州省雷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起涉扶贫领域及环境类犯罪案件。被告人谭某因非法持有枪支,盗取贫困户五保金和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而被该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

  据悉,2017年7月至2018年8月期间,被告人谭某利用保管母舅李某某(系建档立卡贫困户)五保金存折的机会,在李某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多次将其存折内的五保金盗出挥霍,共计13830元。另外,在2018年下半年,被告人谭某在自家“排代”(地名)的玉米地里使用绳套、枪打的方式先后捕获两只锦鸡。2018年10月9日,雷山县公安局永乐派出所民警在被告人谭某家中搜出上述锦鸡的头部羽毛。经云南云林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送检的头部羽毛为红腹锦鸡,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到案后,被告人谭某懊悔不已,深刻认识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在侦查及审理阶段有自首、坦白、自愿认罪等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最终因犯非法持有枪支罪、盗窃罪、非法猎捕、杀害珍贵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3000元。

  近年来,雷山法院高度关注和严厉打击涉扶贫领域的违法犯罪,该起案件的依法公开宣判对助力该县脱贫攻坚工作、打击侵犯环境资源类犯罪及提升司法公信力有积极的推动作用,达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力增强了当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罗艳琳 朱洲)

责任编辑:王莉【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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