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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屏:法律援助为民解忧,受援人送锦旗表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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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5-25 08:55:47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近日,受援人易某通过法律援助,获得了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款,为表达自己的感谢之情,与其丈夫向锦屏县司法局三江司法所所长、公职律师苏蜀屏赠送了“法律援助,无私奉献,优质服务,为民解忧”的锦旗。

  家住三江镇乌坡村的易某是贫困户,2017年12月15日下午,劳作一天的易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在回家的途中,与同村人吴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因遇前车正在实施超车时跟随超车,致使对向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的徐某采取临危措施不当,与易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易某及乘车人吴某江两人不同程度受伤及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当日,锦屏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上述交通事故进行认定,明确了易某、吴某江无责任,吴某负主要责任,徐某负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当日,吴某和徐某仅对易某进行了简单的检查并买了云南白药喷雾剂后便送其回家,后来,因病情无好转反而有加重的趋势,易某便找到吴某和徐某,要求对伤情进行治疗,吴某和徐某不同意继续为其治疗。无奈之下,2018年3月5日,易某来到三江司法所申请调解,3月6日上午,三江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三方当事人、保险公司进行调解,因吴某和徐某坚持认为医疗费用由保险公司负担,自己不应该承担责任,而保险公司认定的赔偿数额较低,且没有先出钱为伤者治疗的规定,调解陷入了僵局。调解未果的同时,调解人员告知易某在困难时可以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后经多次协调未果,易某于2019年1月3日再次来到三江司法所,递交了法律援助申请材料,经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承办人为其代理了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最终受援人获赔1.6万多元。

  人民调解与法律援助相结合,不仅能及时解决收集证据上的困难,而且能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苏蜀屏)

责任编辑:王莉【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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