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黎平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平寨派出所联合处置一起在新浪微博传谣案,对涉案的网民进行了教育训诫。
1月15日上午9时2分,新浪网民“六合_九区”在微博发帖称:“黎平县平寨乡的一个村昨晚失火”,并附有一段火灾视频。黎平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巡查获悉后,立即对火灾真实情况进行核查。经黎平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和平寨派出所反馈,近期黎平县未发生村寨火灾,该网民发布的火灾视频为发音相同的“平寨”火灾视频,经确认网民身份为黎平县平寨乡姜某。平寨派出所依线索即上门找到姜某。
姜某对不经核实即转发视频行为表示道歉,并及时主动删除微博。该条不实信息无人评论和转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民警对姜某进行了教育训诫。
公安机关提醒:请勿轻信、传播、加工、编造未经核实的虚假信息,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黔东南网警巡查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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