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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三举措”优化信访件办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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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1-28 11:05:25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今年以来,天柱县纪委采取归口办理、分类处置、跟踪督办等措施,进一步规范和优化信访举报件办理流程,有力地提高了信访工作质量。截止目前,共受理信访举报255件,办结141件,转立案13件。

  统一归口,细化信访举报登记录入。对受理的群众来信、来访、来电举报,网络举报,严格按要求认真登记、报批、分流、存档,对信访件严格实行动态式台账管理,做到来信有登记,来访有记录,交办有回复,处理有结果、办结有报告。对信访突出问题和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件建立专项工作台账,详细录入被举报人、举报人信息和反映问题、处置方式、处理结果、处理(问责、处分)人数、实名举报答复情况等内容,确保问题清晰、信访举报件去向清晰、处理情况清晰,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

  分类处置,严格把关信访结果反馈。对上级转办和本级转交办的信访件实行“台账式”动态跟踪管理,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并及时反馈情况,做到对账销号。要求承办单位在信访件办理终结后,将办理依据、相关调查证据材料、办理的结果和回复情况的调查报告报县纪委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由信访室认真审核问题线索查办情况,对反馈结果中问题线索调查不清楚、结果定性不够准确的处理件提出不同意见,并要求退回重查或补查,完善相关材料;属于实名举报的信访件,要求按照“有办理、有结果、有反馈”原则,要求承办单位调查组以适当形式将查处结果反馈给信访人,防止重访和越级访,不断提升信访件查结办结质量。

  跟踪督办,强化信访件办理质量。对转交办信访件,明确信访件的办理责任人和办结时限,定期梳理,加强信访催办督办,及时提醒跟踪。信访室采取电话、函询、现场检查等方式督办,对承办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办理,进展缓慢或处置不当的进行约谈;对压案不报、有案不查的,甚至袒护包庇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违反廉洁纪律和保密纪律的,一经发现坚决查处问责。县纪委定期听取信访举报工作情况汇报,定期对信访举报信息进行综合分析,聚焦热点难点问题,形成有较高参考价值的信息,充分发挥信访工作“情报部”作用。(杨海燕)
 

责任编辑:吴茜岄【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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