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天柱县前三季度为1805名孤儿发放基本生活保障补助金111.42万元,较好地保障了孤儿的基本生活,在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下快乐健康成长。
为保障孤儿的合法权益,天柱县把孤儿生活保障这一民生工程列为重要事项,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不断健全孤儿保障机制,根据民政部、财政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民发〔2010〕161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1]57号)文件要求,按照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600元和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000元的发放标准,全部通过银行“一卡通”发放到孤儿手中,确保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和生活无忧。(姚敦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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