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天柱一教育局局长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被告上法庭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7-02-24 09:59:34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2月21日,笔者从天柱县人民法院了解到一例受贿受贿案。天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被告人杨某某受贿罪一案,旁听席上坐满了观众。该案被告人杨某某在任天柱县教育局局长、天柱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而多次收受工程老板、物质采购供货商贿赂款及以借为名向工程老板、物质采购供货商索要人民币共计66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

  该案庭审时间长达四小时,经过庭审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杨某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辩护人对公诉人指控的事实和证据部分也表示无异议,即杨某某构成受贿罪。被告人杨某某在作最后陈述时,对其行为感到追悔莫及,然而法律无情,触犯了法律,就该为其行为负责。该案的开庭审理,给旁听观众上了一次深刻的廉政教育。

  该案被告人杨某某任教育事业领导十几年,为天柱县教育事业作了很多贡献,使天柱县教育水平大幅度提高。然而一个人手中有了权力,就必然要和金钱打交道,各方面的诱惑接踵而来,贪婪的大门一旦打开,贪欲便如同洪水决堤一般一泻千里,不可收拾。该案被告人杨某某抵不住诱惑,贪欲侵蚀了意志,最后偏离了人生的方向,最终落到身败名裂、家破人散、身陷囹圄的下场。

  该案再次警醒我们,“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作为一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头脑常清,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挡得住诱惑、耐得住清贫、管得住小节,慎重交友、慎重用权并自己的人格,珍惜自己的声誉,永葆“洁白朴素”的本色。(蒲美玲)

责任编辑:王春【收藏】
上一篇:天柱县邦洞街道同步小康驻村工作组当好“四大员”做好村级换届选举工作
下一篇:王胜演风险总监到基层支行调研指导工作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