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至10月10日,黎平县将开展为期近200天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专项检查行动。
专项检查行动以加强基金安全管理为目的,以强化内部控制为手段,全面查找2011年以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和基金使用中存在的风险和问题,规范业务经办服务和基金管理,提升风险管控水平,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健康发展。
专项检查行动分为村级检查、乡级自查、县级检查、整改自纠、复查抽查和总结追责六个步骤,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专题汇报、查阅资料、上门调查、电话咨询、村级公示等方式进行。
该县明确,凡认真自查并及时纠正整改到位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在自查阶段结束后,由抽查或群众举报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除收缴违纪违法所得外,还将依法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从重处理;对弄虚作假、对抗检查、销毁证据的,依法依纪从严、从重处理。
专项检查行动全面完成后,该县将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常规检查长效机制,由乡镇(街道)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查,于6月和12月底将自查报告报县社保局审查,县社保局将定期对各乡镇(街道)进行抽查,实现动态消除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提高基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近年来,该县高度重视人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深入推进“铸廉行动”为抓手,通过专题讲座、廉政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实地参观看守所、设置廉政电脑桌面等形式开展廉政教育,使人社系统干部职工将纪律和规矩意识印刻于心,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同时,该县在人社系统实行廉洁阳光用权行动,每使用一笔民生资金和涉农资金都向社会公布享受补贴政策的人员名单、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情况,并主动邀请县纪委、县财政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和审核,着力提高监管机构和广大群众的知晓率及监督权,接受社会各层面的监督,防止腐败情形发生。 (通讯员 刘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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