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通过制定“五个坚持”总体要求和“六个绿色”主要目标,明确到2020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达到65亿元以上,重点园区绿化、循环化改造率达100%,森林覆盖率达72%以上,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5%以上,空气优良比例稳定在100%,河流水质保持在Ⅲ类水以上,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5%以上,牢牢守住生态底线。
其次,通过探索“五权交易制度”(自然资源资产有偿出让制度、用能权交易制度、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水权交易制度、排污权交易制度)和开展“五项金融创新”(创新绿色金融组织机构体系、创新绿色融资产品、创新绿色保险产品、创新绿色担保服务、创新绿色信用体系)的方式,积极培育木商文化旅游目的地、轻工业产业集群、大健康产业示范区等生态发展新动能。
第三,按照“依山傍水显山露水、顺应自然功能完善、环境优美魅力独特、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生态理念,实施大数据智慧城镇,开展城镇建筑绿化、节水循环利用、燃料清洁置换、建设城镇绿色交通(慢行系统)和提升城镇文化内涵行动计划,打造具有锦屏特色的园林城市、绿色小镇、美丽乡村、和谐社区。
第四,通过健全“四大体系”(绿色发展管控制度体系、绿色发展法制体系、环境治理体系、生态保护市场体系)、利用绿色发展开放平台、完善生态文明考核制度等方式,加快环境监管体制和排污申报、环境影响评价等制度改革进度,探索开展农村保洁服务托管、按流域设置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等试点工作,实现环评“三同时”与排污许可制度有机衔接。
第五,通过实施“五项惠民”(绿色金融惠民、生态补偿惠民、旅游产业惠民、村落保护惠民、消防减灾惠民)工程,争取开展区域性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探索实施政府购买贫困地区生态公益林制度等方式,建立民族村寨和传统村落保护基金,完善灾后恢复重建联动机制和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机制,着力打造“生态脱贫、绿色发展”示范县。
第六,以实施“青山”“蓝天”“碧水”“净土”四大工程为抓手,通过建立《锦屏县生物物种名录》、生物多样性预警监测体系、特殊生态系统保护区(点),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出入境断面水质监测,建立河流治理协调机制和土壤污染监测预警体系等方式,统筹推进生态建设、污染治理和环境监督,形成良好生态格局。
第七,通过普及绿色理念、开展绿色创建、倡导绿色生活的方式,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和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大力开展文明、卫生、环保县城和绿色单位、企业、学校、社区、村寨、家庭创建以及最美森林、河流、村庄、古树评选活动,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试点、殡葬改革(深埋、树葬等生态安葬)和政府低碳采购,引导全民自觉践行生态文明良好风尚。(邓金华 徐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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