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2日,元旦节。14时许,锦屏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接到报警电话,报警人称单位办公室和职工宿舍的门被人踢坏,财物被盗。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勘查,通过清查被盗物品种类结合现场遗留的鞋印的进行综合分析,并调取相关路口的监控视频,最终锁定嫌疑人破获案情。而令人痛心的是,犯罪嫌疑人竟然是四名未成年的孩子。
锦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在元旦期间搬迁至新办公楼办公,部分办公室及职工宿舍财物尚未及时搬走。1月2日下午,姜某熠(男,11岁,家住琴荡安置区大道旁)、王某瀚(男,12岁,家住琴荡安置区生态移民房)、刘某钦(男,11岁,家住琴荡安置区生态移民房)、周某凯(男,12岁,家住敦寨镇老水泥厂)四人到敦寨老水泥厂玩耍时串至锦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和职工宿舍采用踢门翻窗的方式进行盗窃,破坏办公室和职工宿舍门窗共二十一间,并拿走笔记本电脑一台、平板电脑一台、金属纪念品一件、自行车两辆和一些办公用品。
“他父母常年在外务工,小孩又顽皮,不听话,我们又缺乏对他的管理,经常到处玩耍,现在孩子做出这种事情来,不仅给你们增加了麻烦,还担心孩子长大后走错路,发生这件事后我们一定会加强对孩子管理和教育”。王某瀚的祖父告诉民警。
经了解,四人因父母常年在外务工,家中只有年迈的爷爷奶奶陪护,父母的关爱和是非观的教导严重缺失。在案件水落石出后,分局民警一方面将行窃的危害性和后果结合普法教育影视对四名小孩进行辅导教育,引导小孩要踏实学习,诚实做人;一方面责令家属要时刻注意孩子的行为举止,细心教导,加强管教。
目前,追回赃物已全部返还受害人,小孩已由家属带回家中严加管教。(杨光清 王嵘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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