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了赚取钱财,夫妻双方在自家自建房中专门开设房间容留妇女卖淫。近日,经黄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容留妇女卖淫罪判处杨某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处杨某梅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1年以来,杨某槐、杨某梅夫妇在黄平县旧州镇自家自建房中专门设置了容留妇女卖淫的房间,从事容留妇女卖淫活动,并从中收取卖淫女的提成。2016年6月13日,夫妻俩容留刘某某、陈某某、张某某三名妇女在家中卖淫,当日23时许被公安机关查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槐、杨某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其行为违反了社会治安管理秩序,触犯了刑律,遂作出上述判决。(文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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