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从江县法院第三人民法庭到刚边乡银平村巡回审结一起邻里借猪长期不还引发的矛盾,当事人握手言和,受到群众一致好评。
原告梁某与被告梁某元同是银平村村民,2013年6月中旬梁某元新婚不久,依当地壮族习俗需给岳父家送去一头生猪,以表养育之恩,因自家没养猪且当地有借猪传统,梁某元便向梁某提出借猪请求,梁某看在家族人的情分上,便把一头重174斤的生猪借给了梁某元送礼。2017年年初梁某多次催梁某元还猪,梁某元以各种理由推诿,梁某儿子一气之下跑到梁某元家把大门踢坏,双方矛盾激化,再次产生了恢复原状(即修门)的次生纠纷。梁某以梁某元借猪不还为由诉至本院,而梁某元提出了反诉,要求梁某把踢坏的大门维修好。
承办法官考虑一纸判决不能很好地解决双方纠纷,还可能引发更大的邻里矛盾,在当地村干的协助下从维护邻里友好、家族和睦,低头不见台头见等角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双方达成梁某元在一周内支付梁某生猪折价款1740元;梁某一周内将梁某元家大门恢复原状的协议,维护了“当地借猪传统”的信誉危机,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欧进坤 邓南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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