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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意外好友对薄公堂法官耐心调解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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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03-20 14:22:23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春寒料峭,乍暧还寒,近日,天柱县邦洞镇人民法庭干警与镇司法所、综治办等一行六人冒着绵绵细雨,步行三个小时艰难跋涉来到坌溪村牛塘组原告樊某家中,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

  原告樊某与被告张某既是好朋友也是邻居,两家相隔不足50米。一次,樊某为被告义务修车时,由于千斤顶下坠,车子垮塌,造成原告樊某腰部当场被压断,经鉴定为二级伤残,生活不能自理。樊某本来家庭困难,伤残后更是雪上加霜。无奈之下,樊某只好将朋友张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30万元。

  被告张某家庭也很困难,无其它经济来源,30万元的巨额赔偿款,对于他来说无异于一个天文数字。如果处理不当,势必会导致原、被告的矛盾进一步加深,给社会治安带来新的不稳定的因素。

  2月28日,邦洞人民法庭开庭审理原告樊某诉被告张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由于当时天寒地冻,加上原告很难到庭参加诉讼。请示镇党委、政府后,邦洞法庭牵头,联合司法所、综治办以及坌溪村委领导班子组成调解小组深入到原告家中,对原、被告双方进行现场调解,鉴于双方情况,邦洞镇法庭还免除所有诉理费。

  在庭上,审判员认真听起了原、被告的陈述与答辩,并通过对原、被告所举证据的分析、认定,查明了本案的案件事实,在分清原、被告是非曲直的基础上,组织双方当事人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国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其明是非、释法理。在庭下,调解小组充分辉人民调解的能动性,分别从原、被告各自的立场和角度出发,将本案的案件事实和法律的适用问题进行了分析和讲解,最后,原、被告双方终于达成一致,被告张某赔偿原告樊某的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累计16万元,在今年3月底前赔偿3.2万元,以后每年赔偿1.6万元,直至全部赔偿完毕。原、被告双方,曾经的好朋友、好邻居终于放弃前嫌、握手言欢。(李桂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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