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充分发挥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在促进劳动人事关系和谐中的重要作用,妥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纠纷,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麻江县积极抓好乡镇、街道和社区调解组织、企业调解组织、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社会团体调解组织的建立和规范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据统计,麻江县已建立非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1个;乡镇、街道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7个,组建率达100%;社区、行政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10个,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25个。
麻江县始终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原则,继续完善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和规范工作,为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发挥积极作用。(谢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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