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严禁贪污私分’,就是不得利用工作上的便利、职务上的影响,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惠民资金,不得以村(社区)名义将相关资金私分到个人。”为贯彻落实《贵州省国家公职人员、村(社区)干部落实惠民政策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行为规范》),黄平县多举措宣传,推动《行为规范》有效执行。
集中学习促提升。召开全县贯彻落实《行为规范》学习培训暨工作部署会,组织各乡镇(街道)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分管民政的负责同志、社会事务办负责同志,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各民生监督组干部等进行集中培训,以学习促进步,以培训促提升。
拓展学习促进步。黄平县以纪工委监察分局组建6个宣传组,分赴所联系的乡镇村居(社区),通过图文并茂、典型案例等形式,深入细致讲解“四要五严禁”规定;同时,县纪委通过当面询问、电话抽查等方式,组织对党员干部、村居(社区)干部进行抽查,要求均能背诵详记“四要五严禁”《行为规范》的具体内容,促进全县党员干部及村居(社区)干部将《行为规范》牢记于心,贯彻于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创新宣传造氛围。该县通过利用电视滚动播报“四要五严禁”制度解读;网站全文转载《行为规范》内容;利用手机短信平台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党员干部宣传“四要五严禁”基本内容;制作图文并茂户外宣传画在固定墙体、宣传栏上进行张贴;利用电子屏幕、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开展“四要五严禁”行为规范宣传,大力营造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的浓厚氛围。
“有了‘四要五严禁’这把行为规范的尺子,使广大群众对我们的监督更具体更有力,让我们少犯错误、不犯错误。”该县谷陇镇山坪村党支部书记说道。(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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