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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平县对32处革命遗址出台政令保护措施(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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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6-07 09:15:04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为发挥革命遗址作用,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贵州省革命遗址保护利用的意见〉的通知》(黔委厅字〔2015〕89号)文件精神,黄平县最近出台文件对32处革命遗址进行保护。




1934年年底,红军就在旧州这所朱氏宅院内设立中华苏维埃临时银行



图为贵州省原镇远地委组织部长王富海在剿匪战斗中牺牲的地方
现在由于城镇快速通道建设并即将消失。




图为红三军团长彭德怀在黄平县摆街营的司令部旧址



图为老红军回忆录《旗手的责任》里的尖山坡战斗遗址



图为目前已经得到保护和恢复一新的肖克将军在旧州的司令部旧址



图为已经被城镇开发而消失的黄平革命烈士田维智牺牲的遗址(廖尚刚摄于2009年)

 

  黄平县是中国工农红军四次经过和转战的地方,同时也是抗战时期美国飞虎队对日飞行作战的重要战略枢纽,还是建国初期贵州黔东南剿匪的主战场之一。据黄平县2009年开展革命遗址普查统计,该县革命遗址遗迹共有39处,但随着近年来各种建设和开发,在短短几年中就使一些遗址遗迹遭到破坏。目前仅保存下来的32处中,有党的重要机构、重要会议旧址、重要党史人物故居、旧居、行居、活动场所和重要事件、重大战役遗址,有重要影响的革命烈士墓地或烈士陵园等各类党史纪念场馆和设施,等等。为了在建设和开发中有效保护这些珍贵的、不可再生的遗址遗迹,中共黄平县委和县政府决定对这些尚未被破坏的革命遗址遗迹实施保护工作,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开展保护建设。对现存的革命遗址,在做好维护工作的基础上,并对损坏比较严重的革命遗址,将进行抢救性修缮;已经损坏、损毁的革命遗址,将从各种渠道上筹措资金进行原貌修复。同时还要对没有修建纪念设施的革命遗址,将拟定方案逐步修建。在落实保护责任上,党史部门积极编制好革命遗址保护名录,提出保护措施并加强管理;发改部门将革命遗址保护建设工作纳入计划并付诸实施;文物部门对具有较大历史价值、未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革命遗址,要依照法定程序分级列入保护。对已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如评定级别过低,应重新提高评定级别,实施有效保护;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的革命遗址实施有效保护;财政部门做好革命遗址遗迹保护资金的落实和保障工作,按规定需由县财政保障的革命遗址保护利用所需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通过各种渠道和各种形式的保护和利用,以提高革命遗址遗迹在红色文化旅游和革命传统教育的价值和地位。(廖尚刚)
 

责任编辑:吴茜岄【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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