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期,黄平路政执法大队路政员在日常巡路时发现余安高速S62黄平北收费站连接线匝道旁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有违法搭建地面构筑物(简易板房),路政人员经现场调查,询问当事人,得知该板房是因为其在村上的便利店生意惨怛,见此地来往车辆过多,便想在此搭建临时便利店清空商品。
路政员告知其行为已违反了《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禁止在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非法设置棚屋、摊点、维修场及其临时设施或者非法加水、洗车的法律法规,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自行拆除。
12月23日,路政员在巡查中发现该板房仍未搬离,现场找到当事人,在路政员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劝说下,了解到该村民丈夫不在家,一人难以将简易板房搬离此地,路政员商量后表示愿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帮助村民将货物运回家及板房的撤离。随后路政员联系辖区沿线各相关单位齐心协力将该简易板房搬离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
此次行动中,共出动执法车辆4辆,执法人员12人,整治行动的成功,对以后辖区高速公路的路权维护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有效地维护了法律的威严。(袁诚昊 吴雯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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