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杨师傅是天柱县某机关单位的专职司机。近期,他开车外出特别谨慎:不闯红灯,不越黄线,不随便停车。即使这样,昨天他还不放心,专门又上网查询自己驾驶的公车有无违章记录。
杨师傅告诉笔者,如果被“电子眼”抓拍到违反交通法规后,不仅自己要接受交管部门的处罚,而且电视曝光车牌号和单位名称后,还要连累领导,那就太不光彩了,自己可不想出这个“名”!
从去年底起,天柱县正式启用“天网工程”监控视频、智能卡口和电子警察等电子技术设备对城区迎宾路、擎天路、滨河路、中山路、环城路等重点路段机动车辆违章停放、占道卸货、占道行驶、狭窄路段原地掉头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抓拍的照片作为证据材料录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凡不按道路交通安全标识标线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信号灯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县交警大队将依法予以处罚并进行曝光。
此前,天柱县还通过广播、电视、网站、手机短信等方式对《启用电子技术监控设备对天柱县城区重点路段交通违法行为实施抓拍的公告》反复进行宣传,让《公告》家喻户晓。(李桂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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