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 周燕玲) 昨日,记者从省政府网站获悉,根据《烈士褒扬条例》以及相关规定,省人民政府同意评定我州梁芳荣同志为烈士。
据悉,2012年9月5日晚,榕江县乐里镇信用社旁发生斗殴事件,打斗双方不仅人多势众,而且不少人员持刀参战,情势危急……为避免伤亡,榕江县乐里镇派出所主持工作的副所长梁芳荣制止打斗,被歹徒捅杀7刀,经抢救无效牺牲。
梁芳荣简介:
1995年毕业于贵州省人民警察学校
曾任榕江县公安局朗洞镇派出所民警
曾任两汪乡派出所民警
曾任两汪乡派出所副所长
曾任榕江县乐里镇派出所副所长
2013年6月,国家公安部颁布命令,追授贵州榕江县公安局乐里派出所副所长梁芳荣同志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