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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平县推出新农合医疗重特大疾病二次补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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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12-03 11:24:36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为进一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防止参合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黄平县最近新推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实施方案》。

  据了解,这次的补偿资金来源主要是在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基础上,在不额外增加参合农民缴费的前提下,从全县2015年统筹基金中按照参合人数每人25元的标准安排新农合重特大疾病二次补偿资金。

  补偿对象为2015年度黄平县新农合参合人员,且参合人员在2015年度内因重特大疾病住院医疗费用或特殊慢性病发生的大额门诊费用经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年度住院自付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6000元以上的参合患者实施二次补偿。

  补偿范围为2015年发生的医疗费用已享受新农合住院补偿或者特殊慢性病大额门诊补偿,新农合首次补偿后参合患者个人自付的住院医疗费用或特殊慢性病门诊费用均列入二次补偿的合规可补偿费用。多次住院及多次特殊慢性病大额门诊费用在规定的时间内可累计计算补偿。

  补偿标准是依据参合患者住院或者特殊慢性病大额门诊新农合正常报补后,对特定时间段个人累计保内自付医药费用累计超过6000元以上的参合患者实施二次补偿(补偿计算基数为超过6000元的部分)。补偿标准分段计算,各费用段补偿额累加得出二次补偿的总补偿额;二次补偿金额小于100元的以100元计算补偿;重特大疾病二次补偿年度封顶线为50万元。

  补偿方法由新农合信息系统对2015年1月1日到11月28日的新农合首次补偿情况进行检索统计(2015年11月29日到12月31日的在2016年1月底前再次进行二次补偿),县合医局通过新农合信息平台将审核后符合重大疾病二次补偿的患者名单以及计算后应补偿数额制成表格下发各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再以村为单位,由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将清册发放到村进行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清册由乡镇统一负责收集病人的身份证或户口册复印件和收款人身份证及县内农商银行(原农村信用社)存折或卡的复印件交到县合医局,县合医局统一通过农商银行转账的形式将二次补偿的金额打到所提供的存折账户或卡号中。(廖尚刚)

责任编辑:杨平【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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