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5月28日,从法庭里走出的杨女士长长地松了一口气,在广西三江县法院的调解下,她结束了13年的婚姻。在这13年里,杨女士仅与丈夫生活三年,十年来名存实无的夫妻关系终于结束了。
杨女士是贵州从江县西山镇人,2002年7月,在广西三江县梅林乡梁某的哄骗下与之结婚,婚后梁某与杨女士在从江县西山镇共同生活了三年,之后梁某便骗取杨女士的存折,将杨女士前夫留下的6000元遗产取走,梁某从此便失去了联系,杨女士从那时起也开始了名存实无的婚姻。
因梁某脾气暴躁,与杨女士在一起的三年多时间里,因性格不和,经常因一些琐事争吵,并且时不时还对杨女士其施以暴力。杨女士害怕梁某报复,十年来隐忍生活,并且认为“分居两年自动离婚”,所以一直未寻找梁某的下落与其办理离婚手续。西山司法所在开展法律宣传时,针对农村老百姓普遍认为的“分居两年自动离婚”的错误认识进行广泛宣传。杨女士知道自己的错误认识后,于2015年4月26日到从江县司法局西山司法所寻求帮助,司法所工作人员在了解其具体情况后,告诉杨女士,由于梁某是广西人,必须到梁某所在地的广西三江县人民法院起诉。同时帮助杨女士向从江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从江县法律援助中心迅速受理了她的申请,并专门指派西山司法所的法律工作者免费承办这起跨省的离婚诉讼,并与杨女士一起到广西三江县人民法院立案起诉离婚。
5月28日,从江县司法局西山司法所法律工作者再次与杨女士来到广西三江县人民法院,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自愿协议离婚。杨女士结束了这十年来名存实无的婚姻,这起跨省离婚援助圆满画上了句号。(石庆海)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