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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江县为60岁以上农村籍贫困退伍军人和各类重点优抚对象代缴农村合作医疗参合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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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1-23 16:46:00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为切实解决60岁以上农村籍贫困退伍军人和各类重点优抚对象“看病难、住院贵”的实际问题,确保患病后得到及时医治和救助。近日,从江县财政局、县民政局联合行文下发了《关于下拨2015年度全县60岁以上农村籍贫困退伍军人农村合作医疗参合金的通知》、《关于下拨2015年度各类重点优抚对象合作医疗参合金的通知》,为全县1106名60岁以上农村籍贫困退伍军人和620名各类重点优抚对象代缴农村合作医疗参合金,让他们优先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

  从江县是全国双拥模范县,拥军优属工作始终走在全州全省甚至全国前面,许多优待政策在从江县率先执行,实行代缴农村合作医疗参合金就是其中一项优惠政策。据了解,从2009年开始,从江县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从江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并开始执行为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代缴农村合作医疗参合金工作;2014年起,又率先为60岁以上农村籍贫困退伍军人代缴农村合作医疗参合金。据核实,全县2015年有1106名60岁以上农村籍贫困退伍军人和620名各类重点优抚对象符合享受该政策,按每人70元的标准,共发放参合金12.082万元(其中:60岁以上农村籍贫困退伍军人1106名,发放参合金77420.00元;各类重点优抚对象620名,发放参合金43400.00元),全部以社会化发放的形式,由金融部门直接汇到对象的个人账上。

  为60岁以上农村籍贫困退伍军人和各类重点优抚对象代缴农村合作医疗参合金,不仅使贫困退伍军人和重点优抚对象有医疗有保障,解决他们就医难问题,而且减轻了他们的家庭经济负担,同时让他们切身体会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和温暖。(鲁畅)
 

责任编辑:吴茜岄【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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