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县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乡镇干部上班迟到早退,工作“遥控指挥”,晚上唱“空城计”不在驻地的现象,在全县推行住乡、签到、督查、问责四项制度,全面叫停乡镇干部“走读”现象。
天柱县结合乡镇实际制订干部值班住乡制度,实行领导带班制。不论是工作日,还是双休日、节假日,每天18时后都安排有两名以上领导班子成员、4 名以上一般干部轮流值班住乡。重点时段、重大节庆日,党政一把手必须亲自带班。同时规定,各乡镇严格考勤纪律要求,实行领导干部上下班、值班签到登记制度。并落实专人监督和管理,记录在档,一月一结,实行领导干部考勤“月清月结”,年底全面汇总。
天柱县委活动办会同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组成联合督查组,采取现场点名、现场拍照、摇号督查、电话核实等方式对乡镇干部上班情况进行督查,每月一通报。对顶风“走读”干部从严处理,对因“走读”造成工作失职、后果严重的,依纪依法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坚持“谁带班,谁负责”,班子成员对分管的“下属”走读要负“连带”责任,并记录在档。 (谭德洲 本报记者 熊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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