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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老汉建“诉讼公司” 挂牌一年不能办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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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5-09 09:04:16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近日,国家司法部废止了《司法部关于公民个人未经批准不得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批复》(司发函(1993)340号,以下简称“批复”)。天柱县“义君诉讼代理公司”的杨义君认为,这是对民营诉讼代理机构代理权的“解禁”。

  诉讼公司不能“打官司”

  据了解,今年80岁的杨义君是凯运司天柱汽车站的退休职工,以前有过很多次“打官司”的经历,也曾作为亲友的代理人上过法庭与对手“唇枪舌战”,掌握了一定的法律知识和庭审辩论技巧。

  2013年6月,杨义君注册成立了天柱县义君诉讼代理公司。公司注册资金3万元,核准的经营范围仅有“诉讼代理”一项,这就意味着该公司具有诉讼代理权,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打官司”。

  公司挂牌后,总计有三名员工,他们均未取得律师或法律工作者执业资格,或自身多次打过官司,久病成良医,或长期代替亲朋好友出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公司正式营业后,很快就受理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但杨义君即案件当事人向法院提出代理申请时,却遭到了拒绝,理由很简单,杨义君未取得代理资格,也不是当事人的近亲属,而且不属于案件当事人所在单位、社区及有关社会团体所推荐的人员,不能开展诉讼代理业务。据了解,义君诉讼代理公司成立已有近一年的时间,但未办理过一起案件。

  杨义君认为法院的做法没道理,我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除了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之外,案件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其所在单位、社区及有关社会团体所推荐的人员可进行诉讼代理的。

  “我义君公司的从业人员其实就可通过当事人所在单位、社区以及有关团体推荐的方式获取诉讼代理权。”杨义君说。

  “上书”司法部 请求废止批复

  义君诉讼代理公司开展业务是否可收费,也是各方争论的焦点。多个部门认为,该公司收费开展业务也不合法,国家司法部1993年作出的批复对此已有“限制性”的规定。

  但杨义君发现,国家司法部的批复其实已失效,因为该批复的法律依据在2004年已被国务院取消。

  鉴此,为了扫除“障碍”,杨义君在今年1月“上书”国家司法部,要求废除“批复”。

  今年2月份,国家司法部给他打电话,称在3至4月份即将批复废止。5月8日记者查看相关网站,发现“批复”确实已被明令废止。

  “我的理解是,批复被废止,意味着像义君诉讼代理代理公司这样的机构可从事有偿的法律服务,也就是说,这是对公民个人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解禁。”杨义君说,接收到国家司法部的电话回复之后,他很兴奋。

  司法局:义君公司不能开展诉讼代理

  不过,当地司法部门可不这么看。记者5月7日到黔东南州司法局律师管理科采访。该科的王先成科长说,杨义君对司法部废除批复的理解是不正确的,属于误解,2003年我国的《行政许可法》出台后,社会法律服务机构设立登记的许可已经被取消,司法部的批复因此已无存在的必要,故而要废止。

  “在我国,诉讼代理权属特许权利,不是每个人、每个组织都可以取得的,否则国家司法考试和律师队伍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王先成说,因此,义君诉讼代理公司是不能进行诉讼代理的。

  另据了解,当初杨义君提出注册申报诉讼代理公司的申请,天柱县工商局多次向州工商局作了汇报。经过充分的论证和审查,工商部门最终认为杨义君的申请符合注册条件,便按照注册程序给予注册。(罗宇廷)

责任编辑:凌忠云【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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